综合新闻

保卫处资产管理注重“物证”和“人证”

通讯员:段溢波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阅读:发布时间:2012-10-09审稿:

如何做到损害师生利益的事“零容忍”?如何做到师生盼望解决的安全诉求“零懈怠”?除了“人防”,还需“技防”。保卫处高度重视设备管理工作,做到管人和管资产结合进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保证了设备的完整和高效利用,保障了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10月9日上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李相朋处长、段溢波副处长一行到保卫处,与保卫处处长陈良栋、副处长刘元文、副处长韩世杰交流了资产管理与资产清查工作,肯定了保卫处的做法。

保卫处的资产总量在行政部门中位列前矛,并且构成种类较为复杂,除了行政运行类设备外,还有车辆等交通工具、消防器材、监控器材等设备。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资产,该处将每项资产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并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将个人和所管资产拍照留存,当人员所管资产变动时,再重新拍照存档,并及时更新资产账户。由于注重“物证”和“人证”,注重资产的日常管理,有效地保证了资产的完整,提高了资产的管理效率,形成了自己的资产管理特色,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相关阅读
点击量排行
发稿排行
more
  • 排名
    用稿数
    稿件来源
  • 1
    43
    宣传部
  • 2
    43
    宣传部
  • 3
    43
    宣传部
  • 4
    43
    宣传部
  • 5
    43
    宣传部
  • 6
    43
    宣传部
专题聚焦
更多

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0 南湖校区: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邮政编码:430073东湖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邮政编码:430077

武汉纺织大学版权所有 © 2018 Copyrights all reserved鄂ICP备15000386号-01 鄂公安网备42011102000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