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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报〗创新提速 更需合规提质 ——某大学购置存量商品房 用于学生住宿案例启示

通讯员:郭俊来源:化环学院 阅读:发布时间:2026-11-03审稿:admin

近期,某高校探索购置存量商品房用于学生住宿的创新模式,引发行业关注。该项探索因契合国家盘活存量资产、补齐高校住宿资源短板的政策导向而被广泛推广,各地高校纷纷跟进,或购置、或租赁存量商品房,补充学生宿舍资源。该高校敢于突破传统办学基建模式、主动破解床位缺口难题的担当值得肯定。但项目因前期未规范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导致财政资金拨付停滞,并被当地财政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例为事业单位创新开展大额资产采购工作提供了深刻启示。

坚守合规底线,创新探索不可豁免法定采购程序

国家层面支持高校盘活存量住房资源、补齐学生住宿短板,鼓励基建模式创新,但政策创新并未豁免政府采购法定流程。凡使用财政性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的采购活动,无论采购标的为货物、工程还是服务,均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不得以模式创新、房源特殊、已获立项批复为由,规避法定采购程序、先行开展签约工作。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仅为项目建设前置许可,不能替代政府采购审批。业务创新可以大胆探索,但程序合规是刚性底线,高校应坚决杜绝“重立项推进、轻采购合规”的片面思维,避免出现“实体合规、程序违法”的典型问题。存量商品房整栋购置项目,因房源区位集中、贴合办学需求等特点,采购人大多会直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事实上,单一来源采购有着严格的法定适用条件,必须完成全面市场调研、唯一性论证及社会公示全流程工作。采购实践中,不得仅凭房源特殊性直接认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严禁先商议签约,后补采购手续。同时,不动产购置、装修改造、配套家具采购分属不同采购品类,严禁通过拆分项目、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开展大额不动产采购,采购部门须全面摸排市场备选资源;确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须完整留存相关资料、专家论证材料及公示记录,主动接受财政监管与审计监督。该案例还充分暴露出部分高校采购内控机制的短板:项目前期重点聚焦办学效益、区位优势等内容论证,未落实采购、法务、财务、资产部门前置审查。高校作为政府采购主体,必须严格落实“谁采购、谁负责”原则,重大资产采购决策需纳入多部门协同流程。创新型大额资产采购项目,需严格落实采购需求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可研阶段前置审查机制,推动招标采购、财务、法务、资产管理部门全程参与前期论证,提前界定采购属性、明确采购方式,杜绝业务部门独立推进项目、忽视合规要求的问题。

统筹效益合规双重目标,完善创新采购全周期风险管控

创新项目不能只算“办学效益账”,还要同步算合规账、比价账、绩效账。追求资金使用效率,不能放弃政府采购公平透明原则。购置存量商品房用于学生住宿,能够快速补齐床位缺口、节约新建基建周期与成本、盘活社会闲置资产,具备显著的实操价值。但政府采购并非单纯的“买东西”,兼具公平竞争、价格管控、绩效监管、廉政防控等多重制度功能。若规避采购流程,易产生资产估值风险、审计风险与舆情隐患。不动产购置属于长期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需求编制要立足资产全生命周期,不能仅关注房屋产权交付,忽视改造、安全验收、长期运维、资产退出等衍生风险。商品房原本为民用住宅,改造为学生宿舍涉及消防、规划、物业、小区业主关系、国有资产后续处置等一系列复合风险。采购阶段需要将房屋产权过户、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长期运维、未来资产处置等全部需求纳入采购需求文件,统一约定权责。与此同时,存量不动产购置用于办学属于新兴采购场景,现行法规针对整栋商品房收购办学的实操细则尚不充分。主管部门应当针对盘活存量房产这类创新模式加快出台操作指引,进一步明确资金认定口径、采购方式适用标准、单一来源论证要点,厘清合规边界,减少实务判断中的模糊空间,在严守制度底线的前提下,引导和支持采购领域的改革创新。

中国政府采购报:https://mp.weixin.qq.com/s/AduVqrTE9KG__thy7gSlxA

编辑: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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