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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武汉“最突破”新政科技成果转让处置权下放

通讯员:经济观察报来源:经济观察报 阅读:发布时间:2014-04-23审稿:

一场职务科技成果产业化领域的“简政放权”行动,正在武汉悄然“试水”。所谓“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有关科技人员在执行省及省以下政府科技计划项目中,履行岗位职责和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这些成果普遍被认为是“国有资产”,但现在可能会被下放到科研团队甚至个人。

“这应该是目前全国关于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最突破"的新政策了。”4月9日下午,武汉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及国际科技合作处一负责人这样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说。

4月8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汉十条”),根据新规,武汉市将在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行政在职科研人员创业、科技成果收益税费等十个领域,尝试突破目前现有的政策“底线”。其中最为核心的改革新政是武汉地区高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自主进行,不再需要报批。

与之相关的一个背景是,尽管作为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武汉拥有着丰富的高等教育和科研资源,但相比较北京、上海等高教资源聚集的一线城市,武汉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上差距甚远——这对于力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武汉,无疑是一大遗憾。而“汉十条”的出台,能否为武汉科技成果产业化之路注入一股“强心剂”?

“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在前述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武汉市市长唐良智表示,下放处置权、扩大收益权、探索所有权,是武汉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的核心。

但在现实操作层面,“汉十条”的具体实施,仍存在众多掣肘。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武汉的科教资源中,优势资源主要集中的中科院、教育部等直属高校科研机构。作为地方性政策的“汉十条”,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施,则仍待观望。

不让成果烂在实验室

“"新政"(指汉十条)的制定,是我们结合武汉自身的科教资源优势,在科技成果产业化领域的一次解放思想。”前述武汉市科技局人士这样评价“汉十条”的出台。“汉十条”的核心之一,即是科技成果处置权益的下放。根据新规,赋予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对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单位可自主决定采用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这是我们最看重的一条政策。”长期从事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的武汉纺织大学科技处处长易长海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认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职务科技成果被看作是“国有资产”,科研人员没有处置权,其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需要层层审批,手续繁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人员推动其产业化的积极性。因此,我们看到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宁愿被烂在实验室。”

据经济观察报了解,按照此前的规定,对于中央级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处置,一次性处置价值在800万元以上的,一般需要由教育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所得收益也需不同比例的上缴财政。

而根据此次“汉十条”新政,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有望实现“零审批”。此外,还将扩大职务发明人收益权。根据“汉十条”新规,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净收益,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团队所有——这意味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净收益,最少70%、最多100%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团队所有。

“这是"新政"中,又一条具有突破性的政策。”前述武汉市科技局人士评价。此前,国内最具有“尺度”的政策是,对于将职务科学技术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最高仅提取技术转让所得净收入的70%。此番,“汉十条”相当于将此前“最高标准”,变更为“最低标准”,其激励程度大幅提升。

而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余下部分,“汉十条”也给出了明确规定。“统筹用于科研、知识产权管理及相关技术转移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技研发的再投入。

不止于此,对于有着行政级别的科研人员,“汉十条”新规首次允许“带职创业”。即明确对高校、科研机构“双肩挑”(既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又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单位批准后,允许在汉创办企业并持有股份。

“这是最具争议的,也是最受高校科研机构欢迎的一个政策。”前述武汉市科技局人士评价。据经济观察报了解,在目前的高校科研机构中,有大量的学术带头人兼任一定的行政职务。根据现行的管理规定,有着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带职创业”,仍属于游离于政策的“敏感地带”。而辞职创业,又让其心存顾虑。

而“汉十条”的出台,将从政策上首次对“双肩挑”人员创业打开绿灯。这意味着,武汉地区的高校校长、院长有望同时兼任企业的“老板”。

前述武汉市科技局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汉十条”的酝酿过程中,充分征求了武汉地区包括中央直属单位在内的高校、科研机构:“其中最突破的几项新政策,都受到了科研人员的普遍欢迎。”

诸多掣肘

武汉之所以成为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先行者”,与其自身的科教资源优势密切相关。目前,仅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就有八所位于武汉,此外还包括中科院、中国邮电科学院等中央级直属的科研机构。在中部地区,武汉无疑是科研资源最具有竞争力的城市。

但与之相关的一个尴尬现实是,相比较北京、上海科研资源聚集城市,武汉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率一直处于一个较低水平。甚至与科教资源相对匮乏的深圳相比,武汉亦是差距明显。

在此背景下,“汉十条”的出台,有望从政策上,给科技成果产业化“松绑”,从而促进武汉地方经济的发展。但在现实操作层面,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了武汉多所高校的相关负责人,均对“汉十条”的实施持观望态度。

武汉纺织大学科技处处长易长海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在省、市一级政府层面,出于对经济发展的考虑,均对职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持积极鼓励的态度。但在具体高校的领导层,尤其是校党委,仍对此心存顾虑。”

在易长海看来,高校领导层的顾虑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公立背景的高校,其职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除了地方政府的政策放开外,还涉及到教育部、财政部、税务局等多个部门。“不少的高校领导层担心政策的不确定性,怕承担责任,因此在对待职务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态度上表现得较为保守。”易长海直言,尤其是类似允许“双肩挑”的人员创办企业的政策,会在部分高校领导层面争议很大。而根据“汉十条”的新政,尽管允许了“双肩挑”人才的创业,但前提条件是“经所在单位批准。”

二是职务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下放给科研团队,会导致校方的获益不明显。另外,目前高校的绩效考核,基本还是以基础性研究的科研成果为标准,高校对社会的产业化贡献,并未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高校领导层对于推动职务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积极性不高。“现在的一个尴尬现实是,地方政府和科研人员,对待职务科技成果产业化最积极,但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领导层却相对保守。”易长海直言。

而更令武汉市尴尬的是,武汉市最优质的高教资源主要集中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并非武汉市属管辖。尽管前述武汉市科技局负责人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政策适用于武汉地区所有高校,也包括教育部直属院校。”但本报记者采访多位位于武汉的教育部直属高校负责人,均对“汉十条”的具体实施表示并不乐观。

4月10日,教育部直属的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一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科技成果转化这一块,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有相应政策,有些地方政策尺度比较大,在地方高校是直接适用的。但是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在具体做的时候还要看教育部的文件要求。”

该负责人给经济观察报记者举例,华中科技大学一度规定科研团队的成果转化收益最高可达到70%,但教育部只批到50%:“我们从突破50%达到70%还有一段路,而武汉市的"汉十条"规定成果转化收益是至少70%归科研团队,我们更做不了。”

“说句不客气的话,这是画了一个很好的饼子,但是具体做的时候挺艰难的。”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这位负责人说。

同样是教育部直属的另一所重点大学,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产学研合作处处长章登义也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如果这个政策(指"汉十条")是由武汉市和教育部联合发文的还差不多,但是截至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这个文件。”

编辑: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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