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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导读”第三十二讲:王海燕博士解读《论法的精神》

通讯员:熊伟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阅读:发布时间:2017-06-12审稿:

6​月8日下午,马克思学院“经典著作导读”第三十二讲在南湖校区201会议室举行,王海燕博士为马克思学院全体师生解读《论法的精神》。

王海燕介绍了作者孟德斯鸠是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法学家,是西方现代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并对该书主要内容做了大致梳理,全书分为六卷、三十一章,六十万字,每卷的主要内容分别为:法律与政体,法律与自由,法律与气候、土壤、民族精神和风俗习惯,法律与贸易、人口,法律与宗教,法律与历史。该书被称为“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

王海燕重点讲解了《论法的精神》的核心思想分别为法的精神、君主立宪政体、三权分立和制衡以及刑法、民法、国际法思想。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来探寻法律的精神实质,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的精神”。特别是他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独树一帜,特色鲜明。孟德斯鸠崇尚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旗帜鲜明地反对专制。他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防止滥用权力的方法,就是以权力约束权力。”他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并相互制约和平衡,成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政治体制的理论基础。孟德斯鸠的刑罚人道主义、契约自由、反对战争等法律思想对现代刑法、民法、国际法的发展都有深远影响。王海燕从学术影响与政治影响两方面阐述了《论法的精神》的历史影响。该书面世两百多年来一直是风行世界的经典名著,而且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深远影响。他认为,《论法的精神》为我们带来了实证、比较、系统、跨界等研究方法,以及民主、自由、法治、理性的价值观,最具现实意义的则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我们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的思想借鉴。

编辑:王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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