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闻

我校获批10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通讯员:郑天才来源:教务处 阅读:发布时间:2012-08-28审稿:

近日,根据《教育部等二十三部门关于建设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通知》(教高〔2012〕8号文件),我校2011年与10家企业联合申报的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得批准,获批数量居湖北省省属高校第一位。

高校与企业联合建设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重要依托。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校企联合制订工程实践教学目标、联合制订工程实践教学方案、联合组织实施工程实践教学过程和联合评价工程实践教学质量。

据了解,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期为2年,建设单位每年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由教育部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建设期满,教育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编辑:涂耀威
相关阅读
点击量排行
发稿排行
more
  • 排名
    用稿数
    稿件来源
  • 1
    43
    宣传部
  • 2
    43
    宣传部
  • 3
    43
    宣传部
  • 4
    43
    宣传部
  • 5
    43
    宣传部
  • 6
    43
    宣传部
专题聚焦
更多

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0 南湖校区: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邮政编码:430073东湖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邮政编码:430077

武汉纺织大学版权所有 © 2018 Copyrights all reserved鄂ICP备15000386号-01 鄂公安网备42011102000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