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承诺,结合学习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七一前夕,湖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支部举行“学党史、办实事”一一赴省属高校《条例》巡回展出宣传活动。活动启动仪式于6月29日上午在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举行,活动开始前,武汉纺织大学党委书记田辉玉、校长徐卫林会见了省财政厅刘仁樵总会计师一行,田辉玉对省财政厅一直以来对学校的关心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向刘仁樵总会计师介绍了学校的发展情况。徐卫林陪同刘仁樵总会计师一行参观了省部共建纺织新型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并向省财政厅赠送了学校研发的月面国旗纪念品。
省财政厅刘仁樵总会计师、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全体同志、武汉纺织大学副校长罗锦银、部分在汉省属本科高校资产管理负责人、武汉纺织大学师生代表100多人参加巡回展出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刘仁樵、罗锦银与广大党员一起向师生发放宣传资料,带领大家现场参观展览,并就师生提出的资产管理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向高校师生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通过学习宣传,旨在提高大家对《条例》颁布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管理好、使用好、监督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意识,更好的指导高校的资产管理工作,《条例》宣传展将在全省省属高校中进行巡回展览。

据介绍,《条例》经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共8章61条,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范围、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法治轨道,对于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