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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修订出台《武汉纺织大学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

通讯员:李彦樟来源:人事处 阅读:发布时间:2020-05-06审稿:高建勋

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是学校支持职工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是规范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管理办法。近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印发了新修订的《武汉纺织大学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武纺大人〔2020〕10号)(以下简称《办法》)。新修订出台的《办法》共七章二十一条,详细规定了适用对象、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形式及申请条件、申请及审批程序、学习期限及待遇、日常管理等内容。

《办法》旨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鼓励职工提升学历层次,优化职工队伍结构,进一步规范学校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管理工作,为“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办法》是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落实《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

《办法》明确了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形式,规定了申请程序、学习年限、工资待遇、报销政策、服务年限、违约责任,同时,对二级单位的主体管理责任、日常管理和考核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化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措施,是完善我校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对规范职工攻读博士学位、保障学校及职工权益、健全职工培养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辑: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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