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学校在阳光校区行政楼112会议室召开2017年绩效评价工作会议,财务处、学工团委、研究生处、人事处、国际处、基建处、图书馆和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校党委副书记刘在洲出席会议。会议由财务处长胥朝阳主持。
会议传达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财务处负责人介绍了学校2016年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对2017年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部署,就绩效评价对象、范围、方式、报告撰写格式、评价体系建设和绩效指标遴选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刘在洲指出,“绩效评价”是分析投入产出和强化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几年被高校引入。学校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上级有要求,学校有需求,自身有必要”。他强调,各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强化绩效管理,为预算安排、调整提供指导和支撑,各个项目投入的资金执行进度及发挥的效益,也将通过绩效评价来实现,对保障学校规划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为学校当好家,理好财,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