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在阳光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校领导韦一良、彭育园、刘在洲、刘功成、黄运平、罗锦银、姜明华及两委委员参加了学习交流。校党委书记韦一良主持学习会。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相关视频材料。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功成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起草的背景、指导思想、担任的历史使命、目的和依据、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执行的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就我校进一步开展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对照省委督查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方案》要求,进行了工作安排和部署。
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交流,一致认为:省委制定《实施办法》,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规范和加强党的问责工作的重大举措,是省委深入总结问责工作实践经验、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又一项重要成果,是省委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又一重大创新,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进一步推动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韦一良结合学校的工作,就学习贯彻落实好《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的有关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认识到位。各单位要创新形式,再次深入学习,不能流于形式。关于问责的相关程序、操作办法,相关部门要学到位。两委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入心入脑,还要组织各二级单位党委学,各支部集中学,确保每名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以思想自觉引领行为自觉。二是贯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监督检查工作到位。就《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做好学校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此次再次学习《问责条例》,意义重大,学校要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的精神要义,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政治要求,做一名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