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30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审稿会。副校长黄运平主持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分别对39项拟出台的学生管理制度进行了解读和研讨,形成了比较一致的审稿意见和建议。
发规处处长方国平介绍了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2月4日,教育部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随后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7〕1号)。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贯彻落实《规定》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落实《规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落实。在校领导的具体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发规处认真完成了《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起草、研讨、修改、上会、公示工作,于8月30日印发了《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武纺大学〔2017〕5号),并向省教育厅报备了“1+X”学生管理制度目录。
教务处、研究生处、学工部、校团委、招就处、国际处、保卫处、图书馆、档案馆、后勤集团、信息中心、医院、体育课部等部门,自2017年5月起对本部门牵头或配合的学生管理制度分别提出了修订、废止、保留、新增等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着手调研、起草和研讨相关学生管理制度子规定。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39项子规定的编制情况进行了汇报,特别对制度内容的一致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深入研讨。
黄运平作总结讲话,要求各责任部门根据会议审稿情况,对本部门牵头拟定的学生管理制度作最后的修订,39项学生管理制度的适用对象要按照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予以明确,研究生、留学生等参照执行的应明文规定。各部门对其他部门牵头起草的制度、特别是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的制度再次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各部门要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文件印制格式标准》对39项制度进行排版校对,拟于近期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