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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一良与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党建责任集体谈话

通讯员:李静宇来源:党委组织部 阅读:发布时间:2018-03-09审稿:

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建谈话制度的工作要求,3月8日上午,在阳光校区行政楼115会议室,学校党委与换届后新一届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党建责任集体谈话,强调岗位职责,明确岗位要求和工作方法。校党委书记韦一良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副书记刘在洲,学校办、组织部负责人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韦一良指出,任前党建责任谈话是干部任免的必经程序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要求,学校启动了中层干部任期换届工作,对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为了强化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岗位意识和担当意识,他代表学校党委与书记们进行任前党建责任集体谈话。他对新一届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明确岗位特点要求,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讲政治贯穿于履行岗位职责的始终,充分认识到“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推进事业发展是第一要务,维护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精彩,做好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和精神的“执行人”,抓好学院党委日常工作的“主持人”;支持学院行政工作的“支持人”,服务学院师生的“贴心人”和抓好学院班子建设的“当家人”。

二是研究把握规律,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抓基础、抓规范、抓质量、显特色”,积极破解“两张皮”难题。要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做”,围绕学校学科建设3年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调动青年教师积极性等工作大胆作为、积极作为;要熟悉教学科研业务“懂得做”,主动深入了解所在单位的专业和学科背景,摸清教学科研的优势和短板,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更好地融合。要协调关系“善于做”,做好本单位的“领头人”和“协调人”,服从上级组织决定 ,协调好与上级的关系,与师生的关系,注意听取师生的意见,引导他们,凝聚他们,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上进的工作氛围。

三是履职尽责,久久为功,把党建工作抓出成效。要按照《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作细则(试行)》明确的工作职责,抓实抓好所在单位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参与学院行政工作和各项中心工作,把党建工作真正与学院各项中心工作有机融合,为学院的建设、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会上,韦一良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精神,并就学校中层干部换届中层正职空岗选任有关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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