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在阳光校区行政楼112会议室,学校召开2017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议。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工部、国际处、基建处、技术研究院、图书馆和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罗锦银主持。
会议传达了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财务处处长胥朝阳从“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等问题阐述了学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意义,对学校2017年省级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部署,并通报了2018年学校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主任余家友介绍了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罗锦银指出,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一是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二是省财政厅对2017年省级财政项目实行全覆盖、严抽查,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谁支出、谁负责”的理念,通过绩效评价实现学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要与年终考核以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