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学校举办社会保障卡发放和政策宣讲活动

通讯员:黄莹来源:人事处 阅读:发布时间:2019-01-16审稿:高建勋

为更好地宣讲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主动为老同志服务, 1月15日上午,人事处会同离退休处党委在南湖校区离退休处会议室举办2014年10月1日以前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发放和政策宣讲活动,人事处、离退休处负责人,各退休支部书记和部分退休人员参加了活动。

(政策宣讲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按照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运行”工作安排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人事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会同档案馆、组织部等部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近期经省人社厅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审核,我校成为省属高校首批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预运行”单位,学校约540名退休职工喜获社会保障卡。

会上,人事处副处长袁国梁介绍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背景、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范围、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以及养老金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等。袁国梁强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意义重大,是国家惠民利民的重大举措,希望各位退休支部书记做好政策宣传,协助学校做好机事保“预运行”后续工作。

会后,人事处委托离退休处党委为已成功制卡的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退休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对因路途遥远等问题无法前来领取人员,学校将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社会保障卡的发放,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也意味着我们的老年生活更有保障!”一名前来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退休人员高兴的说。

74DE4

(首位领到社保卡的教师称赞党的好政策)

1067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养老保险改革涉及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牵动全校退休教职工的群体利益,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学校高度重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自2016年2月份启动以来,学校党委多次组织专题讨论研究,校领导专门指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关系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定要用好政策,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成立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在校领导的指导和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下,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成功完成省直机事保“预运行”工作,切实提升了广大教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标志着我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进入新阶段,对全面提升人事工作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教职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机事保“预运行”期间,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不含“大集体”人员、“合同制工人”和离休人员)的养老金从2019年2月起将分为两部分发放,一部分由省社保局暂按2014年10月单位实际发放的统筹内养老金标准,于每月15日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另一部分由学校代发2014年10月至2018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仍于每月15日左右发放至个人银行卡(原工资卡),两部分之和等于学校原养老金发放标准,待我校机事保转为“正式运行”后再由省社保局全额发放养老金。 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中人”的养老金由学校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前期在社保局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主要为“大集体人员”和“合同制工人”),养老金发放方式不变;离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离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学校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编辑:程鹏
相关阅读
点击量排行
发稿排行
more
  • 排名
    用稿数
    稿件来源
  • 1
    43
    宣传部
  • 2
    43
    宣传部
  • 3
    43
    宣传部
  • 4
    43
    宣传部
  • 5
    43
    宣传部
  • 6
    43
    宣传部
专题聚焦
更多

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0 南湖校区: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邮政编码:430073东湖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邮政编码:430077

武汉纺织大学版权所有 © 2018 Copyrights all reserved鄂ICP备15000386号-01 鄂公安网备42011102000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