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会在阳光校区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集中汇报了近年来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风险挑战,重点研究了相关问题及整改措施。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罗锦银出席会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刘戈主持。

罗锦银提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全校各单位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责任”二字担在肩上,通过读懂、学透学校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意识形态责任一级一级落实下去。要持续加强政治学习引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协同,在发现意识形态风险的同时主动作为,快速处置。
罗锦银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纠正四个“不抓”心态,即必须纠正“不愿抓”的心态,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的关系;必须纠正“不会抓”的情况,把互联网管理与网上舆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必须纠正“不好抓”的现象,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师风好教风好的校园氛围;必须纠正“不敢抓”的思想,杜绝能力不足、责任缺失的怕难、绕道推责行为。
会上,刘戈传达了湖北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两个文件精神,并通报了学校14日--16日期间赴二级学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情况。各参会单位负责人围绕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