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12月28日在副校长罗锦银的带领下,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负责人一行深入化工学院、环境学院、材料学院和技术研究院进行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

检查组在对四个单位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的检查中,发现各实验室秩序井然,危化品都按要求存放在专用柜中,安全制度及相关责任人信息都做到了上墙公示,但部分实验室还存在因搬迁整理不及时、危化品柜未做到双人双锁和使用记录不完整、高压气瓶未做好固定措施等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上述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并要求各单位在保证教学和科研实验顺利进行的同时,进一步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不要在实验室内私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插座、不要在手上沾有水渍时去触碰电气或插座,实验做完后记得断电;2、谨慎使用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注意强氧化剂如硝酸铵、硝酸钾、过氧化钠等,同时也要避免一些可燃气体与空气或氧气混合;3、实验前对实验过程进行初步设计和有效评判,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做好安全预案,并检查水、电、气的供应状态,充分了解实验试剂、药品、气体等实验物品的安全性;4、做好实验安全防护措施,如穿实验服、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等实验防护具等,实验过程中遵守实验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后对实验废弃物进行规范化处理;5、离开实验室前应当关闭空调、照明灯、电脑等电器,即使是在工作的时候,没有必要开启的电器也要随时关闭;6、化学环境材料类的实验室要注意保持通风。
罗锦银强调,12月26日上午北京某高校环境工程实验室内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试验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为严防我校实验室发生类似安全事故,各单位要深入细致的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特别是针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要全覆盖,在进实验室前做好安全教育,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实验结束后做好危化品的存放和收集,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